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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斌煌

生涯中間/綜合報導

迩來國內疫情嚴肅,本土確診案例不休攀升,國內醫療量能吃緊,為了減緩醫療量能,中央流行疫情批示中間今(27)日宣布「措置及消除隔離治療條件」,批示官陳時中表示,隔離醫治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,同時吻合以下二項條件,不必採檢即可消除隔離醫治,並由衛生單元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,續進行7天居家隔離,二項條件別離為退燒至少1天,且症狀減緩;且距病發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病發日以採檢日計較)。

陳時中提示,合適上述消除隔離醫治前提者,自病院或集中檢疫場所返家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。


至於隔離醫治個案,陳時中指出,同時相符以下三項前提,得消除隔離醫治,並由衛生單元開立自立健康治理通知書,進行7天自立健康治理,三項前提別離為退燒最少1天,且症狀減緩;距病發日已達10天(無症狀者,病發日以採檢日計算);1次呼吸道檢體(採一套口咽或鼻咽拭子便可)檢修SARS-CoV-2 RT-PCR檢討結果為陰性或Ct值≥30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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